- 2023年包头土默特右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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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 13:58:03148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具体情况详见《土默特右旗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23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体学历、专业、年龄、户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6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7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即2023年6月26日前取得。
2.定向岗位范围说明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是指:仅限招聘在土默特右旗服务的且具备相应任职年限及条件资格的在职在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
3.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以项目人员身份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4.对于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应聘者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并具备相应的任职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底),其中,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需任职满3年;村(社区)书记需在村(社区)任职满3年,且任现职满1年。社区工作者必须为已纳入全旗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职业体系范围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留学人员);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05)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开始—6月30日17:00截止;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7月1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签署《参加土默特右旗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3)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规格为:jpg/jpeg格式,100KB以下。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专业目录。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使用二学位专业报考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土默特右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裁决。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土默特右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察环节还要作具体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考条件对待。但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应聘人员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经历的要注明属于何种类型项目人员、是否已取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党群系统岗位电话:0472—8882239
政府系统岗位电话:0472—8882286
卫健系统岗位电话:0472—8017552
乌兰牧骑岗位电话:0472—8885995、0472—8889618
2.监督举报电话:
党群系统岗位电话:0472—8882239
政府系统岗位电话:0472—8805760
卫健系统岗位电话:0472—8912440
乌兰牧骑岗位电话:0472—891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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